氣候變遷問題已直接威脅到人類的未來生存,近年幾次國際峰會後,各國對碳排放控制及碳關稅等各種政策制定,使減碳議題從以往的道德層面上升到了經濟層面,直接影響到企業營運,而「碳中和」就是其中的熱門名詞之一,本文將介紹什麼是碳中和,並敘述碳中和對世界及各家企業的重要性、企業落實碳中和的方式。
什麼是碳中和?
減碳浪潮下,碳中和成為達到控制全球升溫的具體目標之一,最初始的定義為人類某一期間排碳量與碳匯(Carbon sink,為吸收二氧化碳量高於自身碳排放量的系統,如森林、土壤及海洋等)達到平衡,進而消除人類額外產生二氧化碳排放量。
後續將範圍縮小,應用作為國家及企業目標時,主要透過源頭減量及後端抵換方式進行,先將碳排放盡可能降低後,配合使用碳抵換(Carbon offset)方式,以人工製造碳匯,包括造林、土壤碳增強、泥炭地恢復、碳捕捉等手段進行碳中和,如航空公司推出的碳中和航班、石油公司推出的碳中和旅程等,其商業行為仍會產生碳排放,但可藉碳抵換方式達成碳中和。
為何全球要進行碳中和?對氣候變遷的幫助
圖片來源:pexels,攝影師:GEORGE DESIPRIS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指出,2006-2015十年間平均溫度較1850-1900年平均值高出攝氏0.87度,代表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顯著的造成氣溫上升,每十年約上升0.2度。
而全球升溫將會導致海平面上升、極端溫度、降水及乾旱的頻率和強度增加,如2022年歐洲出現自有紀錄以來最炎熱的6-8月,高溫與野火導致上千人喪命、美國遭遇近40年來最冷平安夜,暴風雪導致超過50人死亡,故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遂成為人類刻不容緩的議題。
為了避免氣候變遷為人類帶來毀滅性打擊,IPCC提出控制溫度較工業革命前上升1.5度及2度的規劃,若要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須在2030年內減少45%,並在2050年前達到淨零碳排(net zero,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等於碳匯),而碳中和作為減碳開始的第一步,可協助將定義範圍的個人、活動、組織、國家排碳量消除。
全球2050年政府碳中和目標現狀
碳總量管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
碳總量管制與交易會先由國家制定法律,根據減少碳排目標頒布各產業總排放量的配額,每年依照總配額及分配公式配給企業一定的允許碳排放量,即為「碳配額(Carbon Allowances)」,當年度以減少碳排放或其他方式產生多於碳權的企業,即可在碳權交易市場上,向當年度碳排放配額不足的企業兜售,如歐盟、南韓、日本、美國及中國國內都已有碳權交易市場產生。
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除了國內減少碳排放的法規外,因減少碳排放須搭配設備更新、綠電等較高成本方式,故「碳排放量」也被視作國際公平貿易競爭力的一部分,歐盟及美國都準備提出碳關稅,計算國內產業的碳強度(carbon intensity,每單位GDP的二氧化碳產生量,公式為產生的碳排放量除以總收益),若欲進口產品碳強度超過本國碳強度,則會就其超過的部分徵收稅款,預計將在2023-2024年即會上路、對碳強度最高的特定產業如鋼鐵、水泥、化肥等行業造成衝擊。
為何企業要進行碳中和?碳中和對企業有甚麼好處?
符合國家政策
根據世界銀行資料,截至2022年4月為止,全球已有47個國家進行包括針對燃料使用徵收碳稅(Carbon taxes)、建立碳總量管制並建立國內碳權交易市場等措施,可能導致燃燒石化燃料發電的電業售電價格上升,進而影響到一般用電企業,此外各國正研擬徵收的碳關稅,若碳強度超過欲出口國家的產業平均,也會讓製造商付出額外費用以取得進口資格。
除了排碳量超出國家每年發放的碳配額,會受到該國碳權交易市場平均價格數倍的罰款懲罰外,一些國家對於特定產品會有能耗限制,例如歐盟設立汽車碳排放控制目標(2022年版本為EURO 7),規定汽車廠商銷售汽車平均油耗必須低於設定數字,若超過將面臨巨額罰款,福斯汽車(Volkswagen)便於2020年受罰1億歐元。
具備企業韌性及永續經營能力
COP26正式提出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目標,且近年來疫情、戰爭的因素導致全球產業鏈斷鏈,石化能源市場不穩定性大增,降低對化石燃料電力、原料的依賴性,有助於提升企業面臨能源價格波動、新能源轉型及法規限制的危機應對能力。
消費者青睞
根據Climate Neutral模擬市場研究表明,87%的美國人更看重貼有碳中和標籤的產品,且92%受訪者認為帶有碳中和標籤的產品品質更高,提供碳中和的產品、服務乃至於成為碳中和企業,有助於提升企業形象,符合消費者對永續消費的期待。
銷售對象若為其他公司,目前也有多家企業提出淨零排放的期程規劃,這有賴整條供應鏈共同減碳,故一些終端品牌商如Apple等遂要求自身供應鏈廠商減少碳排放,甚至達到碳中和,若是先進行碳中和,有助於符合客戶需求,增加產品競爭力。
獲得投資資金
根據全球可持續投資聯盟(Global Sustainable Investment Alliance)2020年的雙年報顯示,ESG投資在2020年已達到整體專業投資金額的36.1%,更有望在2024年突破一半以上,而若能達到碳中和,對企業ESG評價會有極大助益,亦符合永續經營的價值,許多銀行也提出對碳中和企業的貸款優惠和投資組合,反之減少碳中和議題表現不佳企業的放貸。
企業進行碳中和方式-碳抵換
碳抵換為透過購買碳權(Carbon Credit)方式,將企業減少碳排放後剩餘的基礎碳排放抵銷的方式,碳權來自於人工製造的碳匯,如植樹造林等,目前有多個機構提供專案所產生的碳權可供企業購買,例如聯合國就有提供旗下清潔發展計畫(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認可的碳權,可在聯合國碳抵換平台官網上直接購買,選擇想要的項目加入購物車後,直接結帳即可將款項匯入項目中,聯合國官方網站會發電子抵換認證給購買人,購買人在用途欄選擇”為企業抵銷溫室氣體(I am offsetting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for my company)”,收到電子抵換憑證後即可用以宣稱企業進行碳抵換。
碳中和和淨零碳排之間的差異
碳中和與淨零碳排都是透過減少排放及創造更多碳匯(天然如森林復育或人工如碳補捉)來抵銷人為產生的溫室氣體,但碳中和僅至少需包含特定範圍範疇一(組織擁有或可控制的排放源,直接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與範疇二(組織向外部購買能源,能源提供者間接產生溫室氣體排放)排放的「二氧化碳」中和,如植物纖維餐具製造時購買電力的間接排放、運輸配送時車輛燃油的直接排放等,而淨零碳排則須納入所有範疇,除了需估量所有「溫室氣體」排放造成的影響外,也得納入範疇三(非由組織直接使用,亦不是組織外購能源產生,由價值鏈上下游活動產生的間接溫室氣體排放),以上述提到的植物纖維餐具為例,範疇三包括上下游配送產生的溫室氣體、使用餐具後清洗用水換算的碳排放、產品棄置時處理造成溫室氣體排放等。
碳中和(Carbon neutral)、碳積極(Carbon positive)與負碳(Carbon negative)
碳中和
碳中和代表個人、組織、企業或國家等一段時間的活動造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等同其創造的碳匯,也就是所有碳排放都被抵銷。
碳積極
碳積極首先被用於建築業及瑞典的一家漢堡公司,表明他們減碳的效益將超越碳中和,額外從大氣中去除更多二氧化碳,但當與負碳一同檢視時,容易將其定義混淆碳抵換後還有正的碳排放量,多數會使用氣候積極(Climate Positive)來描述這個作為。
負碳
負碳意味著個人、組織、企業或國家等一段時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小於零,這可以透過負碳技術,如可吸附二氧化碳並掩埋處理後封存碳的材料達成,也可用超過碳排放量的碳抵換數量完成。
三者有何不同
負碳及正碳這兩個看起來完全相反的詞,實際上代表類似的涵意,其消除的二氧化碳量超過自身碳排放量,而碳中和則是剛好抵銷。
我們如何落實碳中和
碳中和需要從國家、企業到個人通力合作來落實,每個層面都十分重要,本篇會著重在企業的作為。
第一步:建立對抗氣候變遷的承諾與計畫
氣候變遷已是全體地球公民都需面對並解決的問題,因此承諾企業未來將會碳中和甚至淨零碳排十分重要,許多企業都將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的目標定在2030-2050年之間,而長期的目標必須搭配短、中期目標才不會淪為空談或跳票,若想與國際接軌,可使用科學基礎減碳倡議(SBTi,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架構,簽署設立科學基礎減碳目標承諾後,根據SBTi指引建立符合各企業的減碳目標,並提交目標給SBTi審核及公布。
第二步:定義由那些項目開始進行碳中和
企業產生碳排放的方式有很多,應配合企業減排目標來尋找目前想進行碳中和的項目為何,從單一商業行為如碳中和某項產品等開始,循序漸進持續改善,直到整個組織達到零碳排為止。
第三步:對項目進行碳盤查,並減少項目碳排放量
決定當前要達成碳中和的項目後,企業需盤查碳排放量,觀察那些環節碳排放量較高,或有可改善空間,以做出改善措施,如導入節能設備、電動汽機車、包裝材料減量、使用再生材料……等,若要系統化改善能源使用可使用ISO50001標準。
第四步:無法減少的碳排放量以碳抵換去除
當碳排放已難以降低時,企業可尋求碳權交易代理商或組織購買碳權達成碳中和,注意若此時企業碳中和是為了特定目的,例如符合監管機關法規或投資機構準則時,需選擇該機構認可的標準認證過的碳權,例如國際航空業碳抵換及減量(CORSIA)認證方案認可機構只有包ACR、ART、CDM、CAR等……在內共9個機構(截自2022年11月25日);而若是想具有國際公信力,可委請第三方檢驗機構如SGS、BSI依PAS2060碳中和標準,配合ISO14064、14067碳足跡盤查結果,對企業的碳中和宣告出具認證書。
第五步:向利害關係人清楚揭露
企業完成碳中和後,可向消費者、供應鏈、投資人、監管機構等利害關係人揭露成果,除了企業新聞稿或公告外,亦可使用TCFD或其他架構將其編入ESG報告書中,使碳中和的案例可受公評並與產業其他公司交流、互相砥礪。
總結
進行碳中和已成為未來趨勢,有多個國家已設定碳中和目標,以主要碳排國家以二十大工業國(G20)的幾個國家為例,德國設定2045年;歐盟、美國、日本、阿根廷、澳洲則是2050年;發展中國家中國、俄羅斯為2060年;印度則要到2070年,但都已訂出相關的階段性目標及措施,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美國預計2024年徵收碳關稅,第三大經濟體歐盟則是2026年(2023年開始要求揭露)開始徵收,另外列出碳中和目標的企業如Apple也要求供應商減碳,率先執行碳中和的企業較其他企業能具有稅務、客戶偏好等各項優勢,企業若要進行碳中和,可先進行碳排放減量,再購買碳權進行碳抵換。